1.這件事既不是刑事詐騙,也不是民事糾紛。
2.可以直接找對方,不需要找中間人。
按常理來說,中間人就是“騎驢”,“中間人”具有勞務的功能。為妳提供服務,就要索取回報,這要由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來判斷。
作為壹個成年人,妳應該能看出來。但妳雖然判斷了,還是找到了中間人。這是妳個人的錯誤,與中間人無關。
3.再者,自然是直接找對方,出價可能低於中間人要價。
4.可以換個角度思考。妳通過中間人的彩盒和對方通話,證明“中間人”還是有壹定作用的。
5、這件事,妳起訴,法院不會受理。
不要糾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