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關鍵是,律師拿到妳的錢,能請法官吃飯嗎?邀請哪些評委?他們是處理妳案子的法官嗎?錢花得對嗎?
現在中紀委抓得這麽緊,有的省紀委也在抓“酒桌上工作”。有幾個法官敢隨便吃律師的飯?
按宋小寶的話說: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