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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如何辦理刑事案件

法律主觀:

刑事案件請律師的流程如下: 1.與律師或律師助理聯系,安排洽談、簽約時間。 2.簽約之前,準備好身份證、證據材料及相關的費用。 3.與律師事務所簽署《委托代理合同》,並簽署《授權委托書》。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用,律師事務所開具發票。 5.向律師如實陳述詳細案情,並提交證據資料。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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