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律師如何審查刑事案件的證據?

律師如何審查刑事案件的證據?

第壹,直接書面(實物)驗證。對收集到的物證(照片)、書證、鑒定意見、勘驗、檢查、鑒定、偵查實驗記錄等客觀證據,辯護律師可以單獨復制或者摘錄相關證據,直接以書面形式提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審查核實。對卷內收集的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應根據證據自身情況進行了解和核實,如辦案單位是否有轉換QQ、微信聊天記錄、手機短信、監控錄像、錄音資料等。變成書面形式或整理成語言材料,等等。對於偵查訊問同步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不宜在羈押場所核實的,辯護律師可以在觀看後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

二是直接雙向驗證。辯護律師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的供述和辯解的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復制(單獨挑出)或者摘抄,然後直接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審查核實,雙方對事實和證據有疑問的地方可以互相提問、交流。

三是間接單向驗證。對於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以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不宜直接將上述證據材料交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檢查核實,而是由辯護律師通過提問的方式間接核實、認定仍有疑問的地方,或者選取壹些相關內容,通過大聲朗讀的方式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聽取、核對,這樣比較穩妥。

  • 上一篇:濟南市槐蔭區司法局給推薦律師嗎
  • 下一篇:盤點TVB經典電視劇,妳看過的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