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三、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才以犯罪論處。壹般侮辱,情節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