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威脅,是指行為人以將來作出壹定危險行為來威脅被恐嚇人或者近親屬的行為。恐嚇威脅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嚴重的會構成刑事犯罪。單純的恐嚇行為壹般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為構成犯罪,如恐嚇時索要財物,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如果這個行為是真的,事實的話,要註意收集相關證據後,可以向省司法廳或省律師協會進行書面投訴,或者可以到公安局報警處理,不要怕,要相信法律和政府,壹定會得到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