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規定的審理期限為2-3個月(附帶民事案件為3個月)。然後經過法院和檢察院的協調,檢察院可以申請延期,也就是1個月。壹個月後,法院重新計算另壹個2-3個月的審判期。期滿後,檢察院可以申請延期,1個月後,法院再重新計算2-3個月的審理期限。
其次,這些都不算什麽。如果案件變成向高等法院請求指示,可以無限期限制...因為法律沒有規定要多久才能回復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