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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閱卷權主要在什麽階段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6條的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選擇刑事律師時主要是看要適合您的就行。同壹個法律問題,不同的刑事律師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同壹個案子,不同的刑事律師可能會有不同的辦案思路和方法,還有法庭上辯論的能力,法律的綜合知識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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