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律師法》、《法官法》、《檢察官法》的規定,我國公民要取得律師、法官、檢察官職業資格,必須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資格考試”。要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必須先參加司法考試。但具有法學研究生學歷,從事法律實務或者科學研究工作3年以上的,也可以申請律師資格。
二、考試大綱壹般由司法部在每年司法資格考試的前三個月頒布,可以在各大書店購買。
三、司法考試共分四卷,前三卷為選擇題,第四卷為案例與論述題,每卷150分。至於具體要考的科目,司法考試大綱規定的範圍每年略有不同,以大綱為準。壹般來說,每年要考的法律法規有80多部,其中刑法、民法、合同法、行政法、三大訴訟法是歷年的重點,總分占總分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