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是:已取得法學大專以上或者非法學專業本科以上的學歷;或取得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大專班14門法律課程合格證書;或在政法和其他部門及社會團體從事法律工作並取得由司法部審批驗印或1996年底以前由司法部或司法廳(局)審批驗印的《成人高等教育法學類專業證書》人員。
全國律師資格考試仍采用閉卷答題的方式。考試內容分布如下:試卷壹,包括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律師法和律師制度;試卷二,包括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試卷三,包括商法、經濟法及合同法;試卷四,為案例分析題。每張試卷分值為100分。應試人員須參加四張試卷的全部考試,缺考或有壹張試卷分數為零的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