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業規範(試行)第十四條律師不得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同時在壹個律師事務所和其他壹個法律服務機構執業的,視同在兩個律師事務所執業。
因涉及專業領域的問題邀請其他律師事務所參與辦理,且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與被邀請律師事務所書面約定法律後果由前者承擔並告知委托人的,不違反上述規定。
並且註意這裏對律師事務所的廣義理解,即同樣禁止同時在壹個律師事務所和壹個法律援助機構執業。這壹原則,加上律師不能代表雙方的事實,構成了兩大禁令。
律師是指受委托或指定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
律師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委托人和工作身份,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基層法律服務所有義務依法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