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助理報考的條件是:
1、國籍: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3、職業技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法學類本科:具有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5、非法學類本科:具有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律師助理是指辯護、代理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
任職條件:
高等院校(系)法律專科畢業生和中等法律學校畢業生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初步掌握法律基礎知識,了解律師各項業務的內容及工作程序,能完成律師業務中的各項輔助性工作。
崗位職責:
1、收發、整理和保管文件檔案資料。
2、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信、來訪,解答簡單的法律詢問,代寫簡單的法律文書。
3、協助律師調查取證、抄寫文書、摘錄案卷材料、會見被告或當事人,送達文件及辦理其他輔助性工作。
4、協助律師辦理案件,在出庭時負責做開庭記錄,傳遞文件證據等。
5、撰寫相關法律文件,如:起訴書,答辯狀,談話記錄,當事人聲明書等。
6、負責日常律師與客戶之間的溝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