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天,我專心致誌地完成了方律師昨天下午寫的三份上訴狀和申請執行書。坦白說,我真的不知道從何說起。我的心在騷動,被莫名的煩躁所困擾。但是不管有多難,我壹定要完成。我不能總是無視困難,雖然這也是我最喜歡做的事情。我真的對上訴人感到深深的無奈——既然他已經提起了訴訟,為什麽還要全部承認?唉!這也讓我很受傷——總覺得自擬的訴求真的很難寫。我是個學生,但我不能變通。總感覺原告這麽主張,被告這麽配合,都承認了。那不是壹站嗎?為什麽要上訴——盡管我知道上訴人只是在拖延時間?寫,使勁寫!
星期四,4-8日
今天早上我壹直在等方的律師回辦公室。因為他之前說今天早上回來,所以他跟我說,我最好在他這壹天回來的時候,把我的執行和申訴中需要修改的地方給他看看。然而,他今天早上沒有回到辦公室。我壹直以為他會回來!最後他讓我把執行和上訴狀發到他郵箱。其實昨天早上寫的,但是對470的訴求不是很滿意。總的來說,感覺是在編故事,但是法律的東西比較多。我壹直很緊張,擔心會被方的律師罵——雖然這種事至今沒有發生過。因此,我根本不需要對它們進行任何實質性的修改。今天下午,方律師告訴我,可以把執行書和上訴狀打印出來了,只要把470和471的字體改成楷書gb2312就可以了。心裏的不安終於安定下來了。終於實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