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畢業於英國格雷法學院,被授予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資格。
1979倫敦海事仲裁協會成員
1980叫香港大律師,在香港執業。
1983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律師協會會員。
1990致電新加坡律師協會。
1993獲委任為香港禦用大律師。
2000年,11被香港司法機構任命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2001 12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處理涉及各種民事程序的案件,如禁制令、禁制令等。
2002年,他擔任上訴法院法官,處理民事和刑事上訴。
2003年7月,他接替梁法官出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6月5438+2004年2月21格雷法學院榮譽會員。
2010 9月1日獲推薦接替李國能法官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但是,他不會審理對袁佳寧已經審理的案件的上訴,也不會處理涉及袁佳寧的行政事務。
2010年9月3日宣誓就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