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五條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同時,冒充律師斂財涉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