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情婦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涉嫌重婚罪。構成重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妳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則構成重婚罪。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是犯罪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