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護的主體不僅限於律師,還包括人民團體、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公民、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等。人民團體、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公民和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委托為被告人辯護人的,經法院審查同意,可以出庭為自己辯護。此外,被告有權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