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7修訂),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
但是,即使沒有律師資格證,在法院審理涉及親友的案件中,如果親友中有對相關法律比較了解的人,可以利用親友身份為被告人辯護。不過,這不是執業律師,是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