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證據就不會拘留,只有傳喚,壹般不會超過24小時。
2.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要求查證,要求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3、情況復雜,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