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美國法律很復雜,不是受專業訓練的,普通人無法掌握。壹個說法上的細微差別就可以讓妳入獄。美國律師收費很高,但是不請,吃虧更大。
有的人因為請不起律師進了監獄,有的因此失去房產流落街頭。
美國的法律很公正,保護也是全方面的,但是這種保護有時延伸不到不請律師的窮人身上去。
比如我在上訴法院聽審時,壹個失去房產的男子不請律師,他不停問為什麽?他說陪審團為什麽不相信他。法官和他再三說明,美國法院的規矩是,庭審法院審理issue of fact(事實爭議),上訴法庭只看妳下面法庭是不是有法律爭議issue of law。
美國司法,各級各司其職,不得越權,所以法官雖然同情他,卻愛莫能助。
外行不能明白美國復雜的司法程序和法理原則,沒有律師代理就像從沒用過電腦的老爸老媽學發email--完全摸不著頭腦!還和妳窮抱怨!
壹般小額訴訟,妳完全可以不請律師,美國各州有small claim court,法官助理會指導妳填表和基本常識。但是碰到大事不請律師,就往往有天價賠償和入獄之虞,妳說妳敢不請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