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服務電話工作職責,主要是解答法律咨詢,普及法律知識;實行內部聯動,做好上門服務;溝通外部信息,做好案件分流工作;加強區域合作,做好職能部門間的協調聯動;做好快速反應,防止糾紛激化;遵守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當好黨政工作人員;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法律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二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免費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
《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五條:法律援助機構對公民申請的法律咨詢服務,應當即時提供;復雜疑難的,可以預約在合適的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