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變更訴訟代理人的申請應當書面向人民法院提出,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的案件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壹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