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謀殺案剛開始該不該請律師?

謀殺案剛開始該不該請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根據該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的當天,可以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律師介入越早,越有利於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 上一篇:北京最厲害的刑事律師前十名
  • 下一篇:什麽職業適合思維活躍的人?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