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模擬法庭可以分為四個組:審判組、起訴組、辯護組和綜合組。
1、審判組由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書記員以及其他不出庭的人員組成。
2、起訴組由公訴人或原告及其代理人以及不出庭人員組成。
3、辯護組由辯護律師、代理人以及不出庭人員組成。
4、綜合組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證人、鑒定人、法警等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及不出庭人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