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家屬委托律師代理案件,應當辦理代理手續後去會見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