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簡單的就是妳去看守所門口找律師。妳跟律師說只見壹面,傳個話,然後再決定要不要把他告上法庭(不過這個也需要家人簽字,妳可以跟他媽媽商量壹下,壹起去)。傳幾句,壹般沒多少錢,有的地方300,500就夠了。(也有兩千。。)
見面並留言後,可以決定是否去找律師打官司。律師在刑事案件中毫無用處,不建議聘請律師。律師是用來傳遞信息的。沒有其他用處。
看看有沒有便宜的律師會進去傳幾句話。
然後就是看守所找熟人。打電話報警。。
寫信,按照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只有在公安機關許可的情況下,才能與家人聯系。妳認為警察會允許嗎?
如果妳有什麽不明白的,就給我留言。。
請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