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揚中警方介紹,揚中市公安局新壩派出所曾處理過壹名妙手回春報復前女友的王曼。警方稱,“今年以來,王為報復前女友,砸前女友家的玻璃,燒衣服,打前女友的母親和朋友。”
據警方介紹,今年年初,揚中人王曼和女友小李分手了。分手後,王並沒有反省自己,反而越想越難過,然後做出了壹個荒唐的決定:他決定報復前女友小李和他的家人。所以,接下來就是開始壹系列的怪招了。
民警告訴記者,從今年2月底開始,只要王覺得不開心,不管什麽原因,他都會跑到前女友那裏砸玻璃。如果妳看到小李院子裏晾衣服,妳會放火燒它們。
更有甚者,民警說,期間王某在家裏看到小李母親,也沒亂問,還踹了她幾腳。
在此期間,民警多次組織雙方調解,並多次警告王某不要做違法違紀的事情,但王某不僅不聽,還變本加厲。6月5日、6日,王再次毆打前女友小李的母親和小李的朋友。民警趕到後,將即將死不瞑目的王某控制帶回派出所。目前,王某因尋釁滋事已被揚中警方刑事拘留。
提示:分手後如果不願意,可以用正當的方式把女朋友追求回來,千萬不要走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