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方介紹,余某某,男,年齡51,北京市石景山區人。19當天,公安機關依法傳喚涉嫌尋釁滋事的余某某。民警執法記錄儀視頻顯示,民警在現場多次向余某某宣布傳喚措施。余某某反應激烈,拒不配合,多次表示不服從傳喚。就在民警向余某某宣布依法將口頭傳喚改為強制傳喚時,余某某突然壹拳打在了民警的頭上。在場的其他民警迅速將余某某制服。在被帶走的過程中,余某某又對同壹名民警進行了攻擊,踢了該民警的膝蓋,並咬了另壹名民警的手指。
經司法機關鑒定,兩名遇襲民警的傷情已構成輕傷。余某某的行為已涉嫌妨害公務罪。經法律審查,余某某對其暴力襲警的行為供認不諱。記者還了解到,余某某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正在進壹步調查中。
余某某先後在多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執業律師。2017年7月,與某律師事務所解除聘用合同,未再被其他律師事務所聘用。因為時間超過六個月,北京市司法局根據《律師執法管理辦法》的規定,於2018+15註銷了他的律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