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只有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後來為了便於管理和分工,民事法庭出現了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的分離,即民事法庭;
該單元不分級。要看單位領導或者工作人員的水平。而且嚴格來說,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都不是行政單位。
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不屬於公務員系列。
壹般來說,就中級法院而言;院長是副廳級;副院長、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都是正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