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壹條。調查人員調查已經結案的案件,應當制作結案報告。
結案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是否已采取強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實和證據;
(4)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