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作為被告人,妳有辯護權,有最後陳述的權利。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階段為自己爭取緩刑。1,在防衛階段,可以從是否初犯、是否返還贓物、被害人是否諒解、自願坦白、自願繳納罰金等角度考慮防衛。,並且可以要求法院判妳緩刑。2.在最後陳述階段,妳可以向法庭說明妳當初為什麽犯罪,出於什麽目的,妳現在有沒有意識到妳的行為的危害性,妳以後要做什麽,最後可以向法庭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緩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其處置。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告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或者發現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就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前罪和後罪的處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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