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宣判後找律師有用嗎?

宣判後找律師有用嗎?

法律分析:可以請律師,但案件的判決是基於事實證據和現行法律規定。律師只是在客觀分析案件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的基礎上保護當事人的權益。當然,律師可能對案件有更專業、更全面的了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 上一篇:青島刑事咨詢律師費標準
  • 下一篇:北京十大律師事務所名次?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