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屬不得探訪拘留中心,除非囚犯是被定罪的囚犯。壹般來說,看守所關押的是未決犯和剩余刑期不足壹年的已決犯。對於已定罪的犯人,只能探視。
2.其他待審罪犯在法院判決前,除律師外,不得見家人。參觀看守所是不收費的。外來勞動者是指不在看守所工作,但可以在看守所外工作,晚上回到看守所休息的已定罪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