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人異地申請赴港澳臺團隊旅遊簽註,也可在自助簽註機上申請,宜立即等待。自2019,1年4月起,全國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即大陸居民可在全國任壹出入境管理窗口辦理出入境證件。
延伸信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壹)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告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公安出入境證件受理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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