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認罪認罰書是否還能緩刑,要根據是否符合緩刑的條件來確定,緩刑的具體條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根據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於所有刑事案件。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的各個訴訟環節,都應當做好認罪認罰的相關工作。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壹)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
(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