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律師的催款信,要積極對待和處理。如果妳不還錢,債主會發律師函催妳。如果妳不還錢,債權人可能會起訴妳,要求妳還錢。到時候法院可能會通過最終敗訴來強制執行妳的財產,通過折價、變賣、拍賣相關財產來清償妳的債務,妳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妳收到律師函時,妳最好仔細研究壹下。首先,不要慌。壹般來說,律師函發出後,會寫下最後的履行期限。同時,如果不還錢,屬於民事糾紛,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也不會坐牢。同時,債權成功訴至法院後,債務人在履行期間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四條護照。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壹)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托付單可以送達債務人的童童。申請書應具體說明所要求的金錢或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第二百壹十五條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第二百壹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清楚、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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