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