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同的定義
1.強奸是指在違背婦女意誌的情況下,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2.猥褻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誌侮辱婦女的行為。
第二,懲罰不同
1,強奸: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以故意殺人罪暴力殺害被害人後實施強奸的,以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並罰)。?
2.猥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對象(原告)是未成年人,或者犯罪主體(被告人)有主觀、直接、故意,在聚集場所或者公共場所當眾實施犯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
1,強奸是以強迫奸淫為目的。
2.猥褻罪並不針對強迫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