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侵權責任是什麽意思?律師對委托人的侵權責任是什麽意思?

侵權責任是什麽意思?律師對委托人的侵權責任是什麽意思?

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侵權責任是指任何人對他人負有義務,即不會因為自己的錯誤(過錯)行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就構成侵權,要對受害方負責。侵權基本上是違法的。

律師對委托人的侵權責任是指因律師違法執業或過錯造成損失的賠償法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五條規定,其他法律對侵權責任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2008年6月1日修訂實施的我國《律師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律師追償。

  • 上一篇:莆田名仕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下一篇:青島的壹家4S商店賣車賺錢,顧客對此無話可說。事件的最新進展如何?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