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職稱分為四級:律師四級、律師三級、律師二級、律師壹級。四級律師,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取得律師資格,考試合格。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證書,取得律師資格,考試合格。大學法學畢業生經過壹年試用期,取得律師資格,並通過考試。大學法學畢業生擔任律師助理兩年以上,取得律師資格並經考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