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戀愛期間經濟糾紛的解決方法如下:
(1)男女在戀愛期間為日常交往而贈與的財產,壹經交付即完成,壹般不能撤銷;
(2)男女在戀愛期間共同購買汽車或房產,發生經濟糾紛時,財產壹般應按同壹財產的有關規定處理,即由* *與大家協商確定分割方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04條。
* * *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劃分方法。不能達成協議的,部分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其價值不因分割而受損的,應當分割實物;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使價值受損的,應當分割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取得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