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應準備壹份書面的投訴信,並附帶有關證據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費憑據等)的復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師管理部門、律師協會(各地司法局、律師協會的地址、電話見附錄)或者通過信函等方式進行投訴。
2、投訴信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投訴人姓名、聯系方式;
(2)、被投訴人姓名、聯系方式;
(3)、投訴的內容與事情經過;
(4)、投訴的請求等。
律師的類型有:
1、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
2、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
3、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
綜上所述,律師沒有做事不代表其不負責任,因為律師是按程序辦事。如果確實是有事沒辦好,那才是不負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辯護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幹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