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的區別:
1,公安局:是維護社會治安的社會管理機關,也就是我們平時看到的公安局、派出所。公安是各級政府的機關,縣公安局是縣政府的壹個部門,受縣政府領導(也受上壹級公安領導)。除了刑事案件,公安局還負責戶籍、治安管理(行政違法行為處罰)、外國人管理、出入境管理、網絡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機動車管理)等等。
2.檢察院:是公訴機關,理論上等於政府。縣政府和縣檢察院是平等的。檢察院只是受上級檢察院指揮,縣政府無權指揮檢察院。除了普通刑事案件,檢察院還負責貪汙、賄賂、瀆職和侵權案件。
3.法院:是司法機關,和檢察院壹樣,和政府壹樣。與檢察院不同,法院只是受上級法院的指導,並不直接隸屬於上級法院。每個法院都是獨立的機構,辦案時不受任何機構控制。法院的管理比較統壹,就是各種案件的審理。壹審、二審、再審、終審等等。
4、?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機關,隸屬於各級政府部門,受政府領導,和公安局壹樣。壹般來說就是勞教、監獄、法律援助、律師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