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事情的性質,就像妳說的,分為兩種情況。第壹種情況,如果踢到老人,就會達到骨折的損傷。個人認為,這件事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可能性更大,因為作為成年人,妳應該預見到踢人會導致傷害的後果。比如被踢的部位都是骨折的,那麽對傷害後果的低估顯然不能成為主張過失致人死亡的理由。第二種情況,如果踢的部分沒有問題,那就是妳摔倒了,敲死了。在這種情況下,妳可以主張過失致人死亡。但無論如何,在刑法責任上,需要結合受害人的特殊體質對侵害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無論采取前兩項罪名中的哪壹項,妳丈夫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妳說的要做到。不管有沒有請律師,都要搞清楚兩點。壹個是上面提到的老人的傷情,這是案件定性的關鍵。法醫出具的死亡鑒定報告上的記錄,會把死亡原因和損傷原因壹壹說清楚。這份鑒定報告的內容會告知妳丈夫,但壹般不會告知他的家人。另壹方面,無論如何定性,妳作為家屬能做的就是和對方家屬協商,達成壹定的賠償,得到對方的諒解,從而獲得壹定的量刑利益。
第三,妳丈夫投案自首,依法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受害者的過錯也是壹個酌情減輕處罰的因素。如果能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量刑空間不小。
我建議妳聘請律師代表妳丈夫,這對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代理妳是很有必要的。畢竟意義重大。
以上文字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