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又稱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披露和評價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而提出請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並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
1.
妳可以先向律師說明妳想告知對方什麽。律師會根據妳的想法和要求起草律師函。律師簽字後,律所會蓋章。
2.
然後發給妳想發的人或者公司。
3.
費用方面,壹般費用大概是500到1千。如果同時將此事委托給律師,可以發律師函,費用很少或沒有。
2
如果對方不還欠妳的錢,妳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對方身份證或身份證號復印件、合同、郵件、短信、錄音、匯款記錄等。),並且可以到他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他,及時還錢。
妳要及時聯系妳的律師,幫妳分析,指導妳如何進壹步取證。不要錯過訴訟時效,否則妳贏不了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要看借條上的錢有沒有還錢的時間。如果有,應該在還錢時間後2年內起訴。如果不起訴,2年的訴訟時效已過,不能獲得勝訴的權利。同時也要看妳有沒有證據證明時效已經中止或者中斷。
如果欠條上的錢沒來得及還,可以隨時起訴要錢,妳的請求沒有訴訟時效。
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的4倍,高於4倍的利息無效。
如果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及時申請資金保障。官司打贏了,就可以從房產裏還妳貸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