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在北京,能去北京起訴。
2 能按照北京標準起訴。
依據:人身傷殘賠償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執行,因此,能按照北京標準起訴。
3 在北京殘廢賠付能給25472;精神損失費能給5萬元之內。
依據:
1)傷殘賠償總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二十年*傷殘賠償指數
其中:北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4736元;10級傷殘賠償指數,10%。
因此,傷殘賠償總額=14736*20*10%=25472元。
2) 精神損失費計算壹般考慮以下因素:從受害人的角度考慮:受害人的請求;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和受害人的社會地位、社會影響、名望、年齡、家庭狀況等。.從加害人的角度考慮加害人的過錯程度,加害人的經濟負擔能力。從客觀角度需要考慮加害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社會經濟狀況的變化和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發展狀況。目前,在壹般案件中判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數額原則上控制在5萬元之內,最高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