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個體工商戶登記需要符合以下條件:(1)登記人員應為城鎮無業人員、農村村民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2)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適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和經營技術。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應當包括:
(壹)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
(2)組成形式;
(三)經營範圍;
(四)營業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