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景山看守所呆了壹年多,這麽說吧,看守所壹般不復雜的行事案件,從進看守所,到預審階段,再到檢察院,壹般為8個月左右,看案情程度了,要是案情復雜,到了檢察院又需要補充偵查,又回到了看守所,繼續錄口供,這樣的話,壹年多不足為奇了,正常的話,1年左右早已經判完了,現在估計在轉監隊,然後再到監獄服刑,這是總流程。但判決下來後,壹般都是通知家屬的,更何況妳們沒有結婚,如果妳和他的家人熟悉,他的家人不告訴妳,很有可能就是想妳們分手。要麽就會告訴妳了。
給妳分析完只有兩種情況
1、她的案情復雜,還在檢察院階段,等待法院判決,或者已經判完,他不服判決,等待上訴。
2、已經判完了,沒有任何人通知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