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釋拖得越久,不代表什麽,法院還是會依法判決。被告人取保候審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不得超過六個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時,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人,如果需要逮捕,可以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時,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二,取保候審能說明不嚴重嗎?
取保候審不壹定是問題不嚴重,而是沒有真正的危險。同時,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不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期滿開庭時,有足夠證據判處實刑。取保候審結束後,法院將在兩個月後開庭審理。被取保候審不代表情況不嚴重,但是申請緩刑的幾率還是比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