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憑律師本人的律師執業證或者是律師提供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以及提交當事人或家屬的授權委托書就能夠閱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